參加高鐵一日消遙遊坐遊覽車經過《高雄過港道》和二十五淑女墓,對於海底隧道充滿好奇,孤陋寡聞的我查閱了一下資料:
       民國 73年正式通車的過港隧道,是台灣唯一的海底隧道,使用年限50年。海底隧道長 1550 公尺,以沈埋管施工方式將隧道置於水深14公尺的海底,其上方正是寬440公尺的高雄港第二港口主航道,雙向各有兩線汽車道及一線機車道,現在已不用收費。
       關於過港隧道有一個悽慘的故事,導遊說一個關於旗津到高雄的過港隧道的故事:二十五淑女墓(查閱奇摩知識補充)
旗津 .一九七三 九月三日,清晨六點多,一艘十頓左右,隸屬於「民營公司」的交通船「高中六號」一如往常停泊在旗津的中州渡船場,準備搭載前往前鎮的船客。這一天是星期一,許多平常便依賴唯一行駛這條航線到加工出口區工作的女工們逐個搭上船隻,一些因為星期天放假而險險沒法趕上船班的工人,也邊跑著趕上這艘船,很快的這艘限載十三人的小船艙裡已經滿滿人了,有些推著腳踏車的,便將腳踏車停在甲板上,一些人停好車就下了船艙去找位子稍站著,一些就倚著腳踏車站在甲板上。 越到開船的時間,就越多人急著要擠上船,硬是要擠上船隻的原因是如果這個時候上不了這艘船,今天上班就會遲到,遲了就要被扣薪,除了扣除遲到的工資以外還要扣去全勤獎金,一會就要少掉七、八百,對一個月才領個兩、三千元的女工來說,因為遲到而被扣錢實在不划算,所以還有許多人在船口擠阿擠的不論如何都要擠上船去,甚至只要能攀上船艙、艙頂、兩舷、前後甲板,只要能上船,攀上船隻的哪都沒有關係。這艘船最後擠上大約八十幾個人,其中只有兩位是要到前鎮去的船客,一位魚販、一位老人,其他乘客都是趕往加工出口區準備上班的女工。
        開船了!「高中六號」這艘船終於啟動它因為過度超載而顯得沈重的船身,搖搖晃晃的往前鎮航去,才開出碼頭沒多久,在艙底的女孩發現船底開始滲水,有人往船頭喊了一下,但開船的司機沒有回應,船又顛簸了幾次,有些在艙底的乘客看情況不對,想離開密不透風的艙底開始往船上或船尾擠,不料船身的搖晃也越來越劇烈,有兩次都差點翻覆,開船司機見情況不對準備臨時停靠時已經來不及了,船隻開始劇烈搖晃,在船上的女孩大聲叫喊,急了!
      船隻緊急停泊在石油公司碼頭,駕駛員跳上岸後伸手拉上了幾個站在船頭的人,而在船艙的人意識到危險,往門口擠的人越來越多,船兩舷的出口以及窗戶都被急著跑出艙底的人堵住了,又加上停在船上的腳踏車擋住出路,眼看著水越淹越高,卻沒有人能出得去,水終於覆蓋過她們相互推擠的上身、張嘴叫喊的口,終於淹過了頭頂,船沈了!
        在岸上的居民聽見叫喊聲,回頭看見船隻翻覆,一時間海面上滿是載浮載沈的人頭,在岸上的人看了有的就跳進海裡救人,有的連忙拿出工具打撈搭救溺水的船客,前鎮渡船場度時陷入混亂,經過搜救後仍有二十五位女性溺斃,有四十六人受傷,而二十五位女性因為困在艙底無法逃脫,因而溺斃。
無法回首的過去
    中州地區在當時是一座小漁村,由於接近加工出口區,許多漁民兒女就近到加工出口區工作,統計當時約有四百位以上的居民在加工出口區裡做工,有過半以上藉著往返前鎮-旗津的渡輪上下班。
     在船難發生後當局清查罹難者身分時,發現這些女孩年齡最高三十,最年幼的只有十三歲,其中多數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的負擔者,和當時社會中普遍的女性際遇一樣,她們多半是家中的長女或獨生女,因為家庭的經濟負累,或是為了要供給家中的男孩繼續就學,在國中畢業後隨即進場工作,在當時高中畢業對於女性而言已是受過較好的教育,能夠選擇的行業也多會計這類『坐辦公桌』的工作,或是低階的工廠管理工作如生產線的領班或班長,國中畢業只能進工廠日夜加班拼領微薄的薪資,在罹難者當中最高的薪資所得一個月不過兩千元,最低只有九百塊 ,而月領九百塊的罹難者有四位,年齡不過十三、四歲。
       當時加工出口區裡因為缺工而經常發生廠商冒險雇用冒名頂替的工人以及未達十六足歲的童工的問題也因為船難事件爆發開來,在船難中罹難的二十五人中竟有六名女工是頂冒其他人的名義進廠裡工作,也因為是冒名頂替,工廠並沒有位這六位女孩投保勞保,以致在罹難後家屬向勞保局請領相關賠償金時,遭到勞保局拒絕給付,在當時被台灣社會視為高科技、現代化、制度化、充滿美好願景的加工出口區圍牆裡竟然發生如此嚴重的違法事件,而且事件並非單一個案!但這樣嚴重的違法事件對於在被出口區高牆圍納住的工人而言卻早已見怪不怪,因為廠區內外商公司的工作多是加工、代工,這類的工作雖然需求大量女性進廠工作,但給付女性的工資待遇往往偏低,加上需要將常加班,辛苦的工作使女性工人不堪負荷,也因此造成女性工人流動率增高,缺工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在雇不到工人的情況下,工廠竟寧可違法聘雇童工或冒名頂替的黑工,也不願改善勞動條件。
       帶動台灣經濟起飛的代工、加工產業以及現在竟成為國際相互『觀摩』仿造的加工出口區,在當時的廠內工作情形其實並不如外界將加工出口區裡的外商公司想像成『高科技、現代化、制度化』那般美好,民國六十二年的法定最低月基本工資只有六百塊,在加工出口區工作的女工月薪平均不過兩三千,這樣的微薄工資對於當時在中洲漁家而言卻是家庭不可缺乏的經濟來源,這些早早進入就業市場的女性不但要養家,薪資還要供家裡的兄弟受高等教育,她們捨去的非只有為了負擔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而提早失色的童年與早逝的青春,女工更成為台灣經濟發展政策在加工出口的最高指導原則下,不可或缺的勞動人口,然而我們對於二十五位罹難的女性的記憶所留下的,竟只有『雲英未嫁』這樣的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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